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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负责落实国家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区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排污权交易。 | 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五年减排规划及年度减排计划。 | |
确定全区年度及各园区、镇街五年及年度减排目标。 | ||
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制度。 | ||
负责审核全区污染总量控制指标。 | ||
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 | ||
负责全区排污许可证审批和监督管理。 | ||
监督、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 ||
负责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