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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

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管;负责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的环境监管。

区城管办

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监管。

区住建局

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区卫计委

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区农委

负责农业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负责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负责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或者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委托处置。

区交通运输分局

负责固体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负责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定。

区公安分局

负责依法查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负责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或者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委托处置。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或者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委托处置。

区安监局

负责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或者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委托环保部门指定的、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区教育局

负责中小学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的指导监督。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案   例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