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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指导和协调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组建和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开展残疾预防宣传。

指导残疾人康复器材供应、服务。

开展康复人员培训。

开展0至6周岁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检测、康复指导。

指导助听、助行、助明及儿童抢救性康复等各项康复工作。

 

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

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

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选送残疾人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协助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指导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培训等工作。

开展全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镇街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选拔、培养、输送残疾人体育人才,建立和维护残疾人体育人才库。

 

选送残疾人体育人才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

 

选拔、培养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和维护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库,并选送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

 

实施和审核补助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

监督检查无障碍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残疾人各类康复补助、扶贫救助审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人创业补助、残疾人教育培训补助、残疾人临时救济救助补助、工疗、庇护等机构经费补助的发放审核和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