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民政局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指导镇(街道)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指导镇(街道)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