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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救灾减灾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

负责掌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会商、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灾民,并负责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负责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

区应急办

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应急演练; 指导全区抗灾救灾工作。

区水利局

负责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及水利抢险工作,按分管权限对江河、湖泊和蓄滞洪区、水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排涝和抗旱调度;负责防灾减灾水利基本建设及灾 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洪涝、旱灾综合统计,开展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气象局

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 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区地震局

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组织地震趋势判定、地震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人防办

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应急条件下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组织发布灾情警报。

区公安分局

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以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区卫计委

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开展疫情和饮水、食品卫生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演练,组织心理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区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参加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人武部

负责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区交通分局

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国道、市道,确保灾区道路畅通;负责协调从公路、水路运送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辖区内内河交通安全并协调当地政府实施救助打捞。

区国土分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组织协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环保局

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应急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处置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区安监局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和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演练。

区农委

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报 与防治工作,帮助、指导农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并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工作;负责指导制定合理的农业生产规划,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电视节目中心

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减灾防灾宣传教育,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进行客观正面的报道。

区教育局

负责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及时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相关修建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培训及演练。

区经信委

负责协调电力、医药等部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实行局部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区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开展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工作。

区住建局

负责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

区慈善协会

负责协助区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

区发改委

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有关项目建设。

区财政局

负责安排区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区民政局配合向上级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统筹安排防灾减灾项目资金和救灾应急储备物资购置资金,安排救灾工作经费和区减灾委日常工作经费;加强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红十字会

负责协助区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普及志愿者和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案   例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