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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新闻出版单位的监管,并按规定负责准入和退出的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初审、报批工作,负责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

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新闻出版进行监管,开展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对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对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性演出单位实行许可以及行政备案,并进行监管。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印刷(复制)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

制定“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