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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

建立全区污染场地清单,组织实施场地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明确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目标,加强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活动的监督检查。

区国土分局

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被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

区住建局

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被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

区规划分局

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被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

区经信委

会同环保部门建立全区污染场地清单。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环保部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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