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史志办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定期接收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移交区档案馆管理的档案资料;接收撤销单位应进档案馆保管的档案资料;接收有关组织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寄存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维护馆藏档案的齐全、完整,确保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

做好到期应进档案馆保管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

指导撤销、合并单位档案资料的流向、保管工作。

倡议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

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做好档案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