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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高港区志》的编修;指导、审核、检查园区(镇、街道)志、村志、部门志、专业志、企事业单位志等志书的编纂工作;做好地情资料书的编写和旧方志的整理、开发利用工作。

承担《高港区志》编纂工作。

指导、审核镇(街)志、部门志、行业志等志书的编纂工作。

地情资料书的编写和旧方志的整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