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高港区志》的编修;指导、审核、检查园区(镇、街道)志、村志、部门志、专业志、企事业单位志等志书的编纂工作;做好地情资料书的编写和旧方志的整理、开发利用工作。
承担《高港区志》编纂工作。
指导、审核镇(街)志、部门志、行业志等志书的编纂工作。
地情资料书的编写和旧方志的整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