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审计局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