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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信息员队伍建设。

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拟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拟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拟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负责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监督管理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提出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建议。


指导和监督各镇街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和监督气象信息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