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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气象信息传播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气象局

制作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监督管理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

高港电视节目中心

组织协调并监督电台、电视台、报纸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警报时必须使用区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以及执行节目标准规范。

区经信委

监督各网站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警报时必须使用区气象局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负责协调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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