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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气象灾害 评估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气象局

负责气象灾害评估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的影响程度、造成损失进行分析、评估;会同区气象局制定气象灾害评估项目的分类名录。

区民政局

负责灾情调查。

区住建局

负责统筹考虑气象灾害评估对编制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影响,负责气象灾害对城市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区交通分局

负责气象灾害对交通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区农委

负责气象灾害对农业和林业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区水利局

负责气象灾害对水利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区安监局

负责气象灾害对企业生产、易燃易爆场所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

案   例 案 例

某镇遭受冰雹袭击,大片农作物出现倒伏受损,区政府立即组织应急办、气象局、农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雹灾造成的损失及雹灾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雹灾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按有关规定由相应部门联合开展。灾害结束后,区政府将调查评估结果和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和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