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管理事项 | 来华工作外国人的管理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公安分局 | 负责来华投资、就业、任职外国人出入境、居留证件的办理。 |
区人社局 | 参与组织开展来华外国人就业许可管理工作。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1、《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
案 例 | 案 例 |
某男,1980年生,美国公民,2015年3月拟来本区从事外教工作,申请就业许可及居留证件。该人应首先取得本地接待单位邀请函,向区人社局申请就业,报市人社局许可,然后在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再到省人社厅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最后,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