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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

牵头制定、实施全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制度;按职责和权限负责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或审批;监督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查处。

区安监局

负责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生产经营、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进行登记。

区卫计委

负责对医疗机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案   例 案 例

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对一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已由安监部门进行过审批;购买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安部门进行过审批,但没有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生产、购买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没有进行过审批。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对没有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生产、购买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没有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