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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

负责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工作,协助社区及相关人员对现有危害社会人员的帮教管控;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及时打击查处危害校园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推进警校联系机制建设等。

区综治办

协助组长单位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协调工作,协助收集专项组工作实施情况;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区教育局

承担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区卫计委

承担校园及周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职责;抓好校园及周边商店、流动“饮食”摊贩的卫生工作。

区司法局

帮助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对在本区服刑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劳教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校园及周边商店、摊点等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环保局

负责对校园周边跨门经营、乱搭乱建及无证流动摊贩的查处、取缔。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关于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案   例 案 例

在上学期间一精神病人持刀欲强行闯入学校,蓄意伤害师生。学校保安发现后立即按下“110紧急报警”按钮,同时携带钢叉等防护器械阻止其闯入学校伤害师生。学校值勤老师见状或接报后,协助保安疏散校门口学生,关闭校园大门,班主任老师根据警报声组织学生全部进入教室,关闭门窗,5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一起将其制服。事后,区教育局要求以此为鉴,着力加强校园安防工作,认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区公安分局开展对精神疾病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校园安保力量;区教育局召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区综治办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事件的处置,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