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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环境噪声污染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

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城市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

负责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行为的查处。负责查处饲养宠物产生的噪声。负责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行为的查处。负责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其他建筑物内进行装修作业产生噪声的查处。负责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产生噪声的查处。

区城管办

负责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产生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相关公共场所内的商业设备、设施产生噪声污染的查处。负责查处以下几种建筑施工噪声:一是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是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公告夜间作业证明。三是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内容、方式进行施工。四是不按规定使用高噪声设备。五是未按照规定,在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产生噪声污染的。

区住建局

负责拆房工地噪声的监督管理;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区交通分局

负责对机动船舶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案   例 案 例

某一酒吧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徕顾客,并在酒吧使用高噪声设备,直接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群众投诉到环保局。根据规定,该酒吧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徕顾客的行为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根据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的部门职责规定,该酒吧内使用高噪声设备造成扰民的行为由区城管办负责查处,区环保局要对其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并检查该酒吧是否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形成多部门管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