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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控违查违拆违工作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国土分局 | 负责查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配合镇街开展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
区城管办 | 负责查处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全程参与镇街开展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
区规划分局 | 负责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管,对建筑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认定;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负责对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建筑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认定。 |
区住建局 | 不予办理违法建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 |
区水利局 | 负责查处违反水利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 |
区交通分局 | 负责查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 |
区公安分局 | 负责做好违法建筑处置过程中治安、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依法查处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
案 例 | 案 例 |
市民群众向区国土分局举报,要求查处某在建违法建设行为。区国土分局经初步调查发现,该涉嫌违建位于国有土地上,遂向区城管办发函移送。区城管办接函后,指派下属执法中队调查。经查,发现违法建设情况属实,书面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当事人未按要求停止施工,区城管办函告供电局、水务集团供水公司,要求对在建违法建筑予以停电、停水。供电局、供水公司按要求实施了停电、停水措施。区城管办调查过程中,向规划分局发函,征求案涉违法建筑是否属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意见。区规划分局复函答复案涉违法建筑存在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形。案件调查终结后,区城管办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逾期未自行履行。区城管办依法向当地镇政府发函移送该案。镇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区城管办、区公安分局等参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