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教育局 > 部门职责

主 要 职 责

具 体 工 作 事 项

备 注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

负责全区学校教师调配工作。

办理全区教职工退休、退职、辞退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