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具 体 工 作 事 项
备 注
组织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和各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受区政府委托,对前述教育督导范围以外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
组织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各中小学学校进行检查、考核、督导评估。
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