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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学校公共卫生管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

配合卫生等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疫情,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

区卫计委

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制订本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案   例 案 例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区政府和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区教育局保持与区卫计委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及防控策略,共同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区卫计委将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区教育局要求学校按照区卫计委的统一安排,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配合区卫计委组织开展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家长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