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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经审批后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监管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依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泰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文件,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