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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监督管理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举办者(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审查举办者提出申请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各项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