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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泰高委〔2014〕34号)

建立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

指导督促各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