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编委办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查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违纪违规行为。

贯彻执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确认设立、变更事业单位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核发登记证书。

维护核准登记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材料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提供服务。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