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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中有关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负责受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维护机构编制纪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理论研讨工作。

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工作。

负责对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参与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计划管理工作。

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审核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

负责“12310”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的日常管理,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机构编制违纪案件。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