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管理事项 | 工程运输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安监局 | 负责对工程运输企业的综合安全监管和各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协调、督促。 |
区公安分局 | 负责对工程运输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和对车辆驾驶人员相关证件有效期的检查;负责制定工程运输特许通行证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加大对重点路段的查处力度。 |
区交通运输分局 | 负责对工程运输车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和对运输企业资质的审查及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运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的安全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及工程运输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 |
区城管办 | 负责对无渣土准运证工程运输车的查处和工程运输车的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建设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未密闭运输和泄漏、遗撒等)的查处。 |
区住建局 |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指导工程施工企业做好运输业务发包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运输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负责对从事工程运输的特种车辆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运输企业经营范围的管理。 |
区发改委 |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生产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泰州市市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
案 例 | 案 例 |
2014年3月7日,某工程运输经营企业运输散装河砂,被城管执法部门查获。经调查发现该车无渣土准运证、无货车限行区内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非法改装;车辆驾驶员为外市籍,未在本地登记、未获得从业资格证;装载货物超限超载,运行时抛洒滴漏。区城管办、区公安分局和区交通运输分局分别依法对企业和驾驶员实施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