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交通分局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事项名称 对城市客运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线路经营权证、车辆营运证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营运权证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的企业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一)资格条件符合情况。

(二)是否符合许可证核定的种类、范围,活动是否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

(三)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是否存在许可证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