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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 |
监管对象 | 监管对象 |
本辖区内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许可的经营者 |
监管内容 | 监管内容 |
(一)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17993)标准。 (二)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