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物价局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等价格调控制度的管理和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全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负责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定期开展价格形势分析,分析居民消费价格和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困难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施价格补贴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制定、协调落实和使用、管理。


必要时依法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干预措施。


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紧急措施。


落实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保护价格政策。


落实全市平价商店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平价商店验收、考核、奖励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