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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

拟定全区律师行业、公证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


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分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和年度检查工作。


负责申领律师(公司律师)、公证员执业证的初审和年度检查工作。


负责全区律师助理、公证员助理的初审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指导监督在我区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我区律师事务所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


指导市律师协会高港分会工作。


配合做好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