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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司法局 |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工作。 |
区委组织部 | 指导协调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在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中开设法制课程,大力推动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全面实施。 |
区委宣传部 | 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典型的宣传力度。 |
区人大 | 认真组织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人事部门要会同普法主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
区政府法制办 | 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苏法宣办〔2012〕25号)。 |
案 例 | 案 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