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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国库管理相关业务流程,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 |
统一管理全区财政专户,管理和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 ||
汇总编制区级和全区财政收支旬、月报,跟踪分析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研究拟订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区级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 ||
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 ||
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财政资金管理、调度、核算和安全保障。 | ||
负责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中央专项借款、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资金的拨付及会计核算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