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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统一发放工资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人社局

按照区编委办核定各单位的编制数,审核区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

区财政局

按照区编委办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区人力社保局提供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

区编委办

负责审核区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职数。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关于印发《高港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泰高人发〔2008〕43号);

2. 关于印发《泰州市高港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泰高人〔2009〕32号);

3.关于印发《泰州市高港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泰高人社发〔2011〕95 号);

4.各部门“三定”规定。

案   例 案 例

某部门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由区编委办审核单位性质和编制、职数;区人社局据此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区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