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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外国人就业违法行为查处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人社局

负责查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

区公安分局

负责对未申领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案   例 案 例

某技术研发公司聘用了若干外国人,其中两名外国人冒用了他人的就业证,人社部门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发现,还有两名新进的外国人没有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以上4人均属于非法就业,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