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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劳动者维权综合治理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人社局 |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和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区公安分局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未经区人社局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
区总工会 | 会同区人社局和企业方面代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1.《劳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案 例 | 案 例 |
某用人单位职工投诉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拖欠20名职工工资达三个月以上,金额涉及达18万元,该单位基本都是女职工。人社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应进行立案查处,发现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因该单位涉及女职工人数较多,总工会可以参与拿出具体方案,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