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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

负责审核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区人社局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人社部门备案。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至支出户。

区地税分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人社行政部门。

区人社局

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在年底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

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案   例 案 例

区地税分局负责征收某年度社会保险基金费用,并缴入区财政局社保专户,区人社局每月按计划向财政局申请拨款发放。并根据上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结合各项指标,编制下年度预算草案。由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区人社局按照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