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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审核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地税分局 | 在征收过程中发现参保单位申报不实的,应及时将实际情况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重新核定;发现漏缴、少缴的,应督促其足额补缴;发现企业失踪的,除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还应积极协助调查核实。 |
区人社局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1.《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4〕89号;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案 例 | 案 例 |
区地税分局检查发现某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确定职工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导致该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明显不足,区人社局对该企业缴费情况进行稽核,追缴该企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