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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参保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和管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年度检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时,应当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对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

区地税分局

在征收过程中发现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的缴费单位,应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区人社局

负责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核定社会保险费。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案   例 案 例

区市场管理局在某企业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后通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于30日内为该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此后每月生成该企业的征缴计划报给区地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在征收社会保险费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有欠缴、漏缴情况的,及时下达催缴通知书,敦促该企业及时补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