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农 委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生产,落实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信贷、金融保险、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组织、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督办、查办重大农业案件。

组织拟订全区农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农业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农业生产,落实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农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参与制定涉农财税、价格、信贷、金融保险、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等政策。

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组织、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督办、查办重大农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