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商务局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区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制定全区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推进电子商务普及。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形式现代化;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