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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国家、省、市卫生城市(镇、村)创建和巩固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拟订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任务书。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承担各类(乡镇、单位、村、社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组织协调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巩固工作。

指导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组织开展城乡除四害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健康单位(村、社区、学校等12类)的建设工作。

组织无烟单位创建和业务指导。

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