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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性政策法规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制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地区的管理,并组织专项督查。

开展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测,定期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

拟定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