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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免疫规划。

制定并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和接种方案。

制定并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

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信息化建设计划。

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指导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制定、修订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建设、管理卫生应急专家库、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

组织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

负责重大传染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