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卫计委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区财政局
负责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人员及运行等经费投入。
区编委办
负责动态核定乡村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区物价局
负责制定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