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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无偿献血工作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卫计委

负责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区红十字会

负责组织无偿献血招募;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区宣传部(文明办)

负责组织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免费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督促有关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无偿献血工作,客观真实报道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的考核指标。

区教育局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学生对科学献血的认识;动员适龄、健康的大中专学生参加无偿献血。

区公安分局

负责掌握与无偿献血工作有关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对有关于无偿献血工作信息网络安全进行监管。

区民政局

负责无偿献血者中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研究提出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的财政政策,并制定政策落实。

区住建局

负责指导流动采血车确定固定位置;支持献血屋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无偿献血街头宣传。

区文体旅游局

负责规划、引导有关无偿献血宣传的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组织动员工商企业参加无偿献血工作。

区电视节目中心

负责把握广播影视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督促引导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对无偿献血进行正面宣传。

区级机关工委

负责对机关干部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对科学献血的认识;协调、指导各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建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

团区委

负责对团员青年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对科学献血的认识;协调、指导各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建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献血法》第三、四、五条;《江苏省无偿献血条例》第三、四、五条

案   例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