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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参与城镇(市)化规划编制工作。

指导各镇(街道)实施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

村建科

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重点中心镇、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建设。

村建科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村建科

指导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村建科

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村建科

培训村镇建设管理人员。

村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