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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白蚁防治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制定区内房地产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房管科

负责对全区房地产业进行业务规范管理和指导。

房管科

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房管科

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及管理。

房管科

监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房管科

组织房地产业、房地产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房管科

负责辖区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发证。

房管处

负责辖区内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发证。

房管处

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

房管处

负责辖区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管处

负责辖区内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房管处

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备案工作。

房管处

负责辖区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检测工作。

房管处

负责宣传白蚁危害及防、灭治知识。

房管处

负责辖区内白蚁灭治。

房管处

负责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

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监督管理并指导实施。

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

区房屋征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