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住建局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廉租房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实施。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房改办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

房改办

负责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

房改办

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改办

负责全区范围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房改办

参与全区住房状况的调查工作。

房改办

参与住房保障困难家庭申请认定工作。

房改办

负责住房保障对象受理、审核及动态管理工作。

房改办

负责直管公房租金收取。

房管处

负责直管公房维修服务管理。

房管处

负责直管公房房屋质量安全。

房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