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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处理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住建局 | 配合人社局处理建筑企业群体性欠薪案件。 |
区人社局 | 加强对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予以纠正;牵头处理建筑企业群体性欠薪案件。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
案 例 | 案 例 |
张某等40余名农民工向区人社局投诉,反映某工地拖欠工资共计50万元。区人社局经核实,该项目是因为施工总承包方将工程劳务违法转包给无法人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引发的欠薪案件。区人社局随即联系区住建局共同处理。 |